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实践中对于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也有的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之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只是规范房屋权属不能发生变更,但是对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二、“一房二卖”不可不防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1、卖方必须保证产权证的真实性;2、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3、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4、写明相应的违约责任等。二手房风险防范措施有:作为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证件,并到登记机关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1种观点: 要保证资金的安全,就需要了解二手房钱款交割的流程和风险所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的资金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支付房款后,卖家是否能够按时交房,付款后是否还会产生变故?这需要在付款时有所把握,从付款的流程上减少风险,切忌在产证到手之前就把房款全部爽气地付清。据业内人士介绍,付款流程根据买方是否贷款有所不同。如果买方没有贷款,那么支付房款一般需要分为“四步走”。看房之后,买方支付小部分意向金由中介公司转交卖方,如果双方价格谈妥,意向金被卖方接受,那么就会自动转为定金;在签约日,买方支付部分首付款,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其余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在办理完过户和最后交房时,买方分别按照合同的约定各支付一部分的房款。每次付款的比例在1:2:6:1为宜。如果买方需要贷款,那么房款的支付就相对简单。在支付完定金和首付款后,买方只需要保留小部分尾款在交房时支付,确保卖方准时交房就可以。第二,在具体交易的过程中,房款支付到中介公司后的去向也具有一定风险,即是否会被经纪人员和中介公司擅自使用甚至卷款而逃。尤其要关注意向金、定金和首付款的支付。因为通常是现金交易,交易中除了卖家,可能还会通过他人之手,因此风险更大,买家也更需要警惕。如果是在中小中介公司交易,买方可以将现金直接交付卖方;如果是在大型中介公司交易,那么房款可以由中介公司代为交给卖方。将现金交给中介公司的同时,一定要索取盖有公司公章的正规收据。同时,买家还需要及时查询钱款是否到达对方手上。在确认房款已经到达卖家手中后,就要督促卖家按期按照合同履行交易步骤。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中介人员个人开出的没有盖章的“白条”,购房者要谨慎收取。因为一旦出现问题,中介公司可能会将此视为中介人员的个人行为而拒绝赔付。
第2种观点: 作为一项大额投资,二手房交易的全过程存在很多资金风险。如何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保证交易安全?除了查询房屋产权、委托可信度高的房产中介公司、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等基本常识外,购房者还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三金”一定要分清:首先,要区别意向金、定金和订金。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是款项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在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个专有名词,根据其意思,结合合同的实际情况,应该属于定金或者订金。如果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通常认为,未明确有担保意思表示的意向金,应理解为订金。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为表示购买的诚意或为了拥有第一购买权,需要支付意向金即为订金,但是这个订金是不具有担保成分的。只有转为定金后,才转化为有担保的形式,代表买卖双方认可对方,愿意达成一致的买卖关系,假如有一方违约必将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选择在房产中介居间介绍成交的购房者,首先会由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帮其选择中意的房屋,然后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意向金。收取意向金后,居间方-约见房屋所有人进行房价及各项问题的确认。房屋所有人同意在买卖居间协议上签字确认,居间方将意向金转交给房屋所有人,这时的意向金就转化为定金了。与此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产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留存,以免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有不道德的行为出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付款时间要明确其次,要在购房合同中对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明确约定,购房者可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总体来说,二手房交易的款项一般分为首付款、中途款和尾款3个部分。对于付款的方式,有两种可供买卖双方选择。一是由买卖双方自行交付款项。交易当事人自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订立合同付款协议时,明确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交付时间等。二是由房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暂管转交。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一定要通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不能通过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一般房产中介机构为了保障上下家的利益,经过买卖双方同意并在付款协议上约定好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交付时间等,也可由购房者将相对应的房款先打入公司账户,房产中介机构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给房屋所有人其中一位办理银行定期存折的形式转付给房屋所有人。但这需要买卖双方核实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和正规性,千万不可轻信房产中介机构的个人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二手房过户给买方后权属安全如何保证,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二手房过户给买方后权属安全如何保证二手房过户给买方后权属安全,卖方可以要求双方签订过户协议,并将相关事项写进协议,避免买方违约。也可以通过公证,确保房屋权属安全。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人民、机关等查封。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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