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浙江省各地 社保缴费基数 随着浙江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确定,浙江省下各市也出台了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 1.义乌: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820元/月,社保最高缴费基数:14090元/月; 个体工商户 、 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最低缴费工资基数:345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12900元/月。 2.台州:社保最高缴费基数:14096元/月,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820元/月;个体劳动者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每月3650元至14096元。 3.萧山:社保最低月缴费基数约为2819.3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4096元。
第1种观点: 杭州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杭州市2022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即38390元。这一缴存基数上限自2023年7月起执行。同时,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杭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717元。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个人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且元以下金额四舍五入。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相加即为合计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综上所述,2024年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8390元,这一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的,旨在确保公积金缴存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直辖市、市、县规定,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12%,最低不得低于5%。职工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根据杭州市的规定,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即每月2730元。单位和个人按照公积金缴存比例共同缴纳,具体比例为单位缴存12%,个人缴存12%。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杭州市的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来确定的。截至2023年5月,杭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20元,因此,最低缴纳基数为1.5倍的1820元,即每月2730元。这也意味着,杭州市的任何一个职工,无论薪资高低,公积金的最低缴纳标准都应该是每月2730元。同时,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均为12%。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缴纳有最高限额,也有建议缴纳额。根据杭州市的规定,单位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合计额不得超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份。而根据国家的建议,公积金缴存总额一般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杭州市已经取消了“公积金封顶”,即职工的缴存金额不再受到最高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可自行约定缴存金额。这也意味着,如果职工愿意,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自行增加公积金缴纳金额。公积金缴纳基数可以自己调整吗?在杭州市的下,公积金缴纳基数是由当地规定的,无法自己随意调整。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最低缴纳基数缴纳公积金,同时注意遵守相关,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问题。公积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保制度,关系到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在缴纳公积金时,职工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照合理的缴存金额申报并缴纳公积金,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法律依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最高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份。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2022年杭州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1、缴存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0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1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2、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二、公司公积金的类型有哪些公司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年终结算时,对上年的税后利润在分配前,扣除不少于10%的部分作公积金,用于弥补经营亏损和发展的准备金。我国《公司法》第166条所谓的“法定公积金”,实际上属于学理上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范畴。《公司法》第166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的上年税后利润在扣除不少于10%利润额的法定公积金后,或者法定公积金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再增加时,由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再从利润中扣除若干份额作为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与注册资本的比例没有,完全由公司权力机构根据发展需要扣除。法律客观:《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自2020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0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19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933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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