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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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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公积金能自己交吗1、公积金不能自己交。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存的,缴存流程如下:(1)单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职工资料办理缴存登记手续;(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单位工作人员带齐审核材料到委托银行为职工设立账户;(3)账户设立成功后,单位和职工按照相关规定缴存公积金。单位缴存公积金可选择委托银行收款、银行汇款、转账支票、现金4种方式。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二、办理缴存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4、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嘉兴 申请 公积金贷款 申请的材料包括了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谈话笔录, 婚姻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首付款凭证等等,申请的条件是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且在申请 贷款 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等规定。关于嘉兴申请 公积金 贷款 办事指南 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不动产证 ; 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 委托书 ; 户口 薄; 首付款凭证;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 申请表; 售房人身份证明; 还款账户(银行卡); 缴存和 户籍 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收入证明 ; 收款借记卡;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不动产登记 申请表; 已备案的不动产 买卖合同 (预售); 房地产抵押合同; 受托人身份证。 二、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经济适用房 、 拆迁 安置房 、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 商品房 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 公司 已向省直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三、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 浙江 嘉兴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比较多,其中包括了贷款证明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在持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之后,可以去办理相关业务。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公积金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1种观点: 嘉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如下:1、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2、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到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暂按两年执行。2018年5月,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2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3种观点: 1、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48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798元(单位和个人各39元);最低原则上不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97元),最低月缴存额原则上不低于650元(单位和个人各325元)。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月缴存基数可按不低于市今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12月起,对缴存基数未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缴存基数统一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2、缴存托管对象(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2487元,下限为97元。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二、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都有哪些:1、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2、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3、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4、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5、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6、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嘉兴 申请 公积金贷款 申请的材料包括了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谈话笔录, 婚姻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首付款凭证等等,申请的条件是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且在申请 贷款 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等规定。关于嘉兴申请 公积金 贷款 办事指南 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不动产证 ; 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 委托书 ; 户口 薄; 首付款凭证;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 申请表; 售房人身份证明; 还款账户(银行卡); 缴存和 户籍 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收入证明 ; 收款借记卡;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不动产登记 申请表; 已备案的不动产 买卖合同 (预售); 房地产抵押合同; 受托人身份证。 二、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经济适用房 、 拆迁 安置房 、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 商品房 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 公司 已向省直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三、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 浙江 嘉兴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比较多,其中包括了贷款证明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在持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之后,可以去办理相关业务。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第2种观点: 1、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48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798元(单位和个人各39元);最低原则上不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97元),最低月缴存额原则上不低于650元(单位和个人各325元)。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月缴存基数可按不低于市今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12月起,对缴存基数未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缴存基数统一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2、缴存托管对象(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2487元,下限为97元。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二、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都有哪些:1、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2、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3、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4、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5、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6、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2.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3.两次租房提取期间需间隔12个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4、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加装电梯支出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二、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5、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浙江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具体如下: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嘉兴 申请 公积金贷款 申请的材料包括了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谈话笔录, 婚姻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首付款凭证等等,申请的条件是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且在申请 贷款 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等规定。关于嘉兴申请 公积金 贷款 办事指南 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不动产证 ; 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 委托书 ; 户口 薄; 首付款凭证;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 申请表; 售房人身份证明; 还款账户(银行卡); 缴存和 户籍 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收入证明 ; 收款借记卡;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不动产登记 申请表; 已备案的不动产 买卖合同 (预售); 房地产抵押合同; 受托人身份证。 二、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经济适用房 、 拆迁 安置房 、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 商品房 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 公司 已向省直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三、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 浙江 嘉兴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比较多,其中包括了贷款证明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在持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之后,可以去办理相关业务。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1、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48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798元(单位和个人各39元);最低原则上不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97元),最低月缴存额原则上不低于650元(单位和个人各325元)。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月缴存基数可按不低于市今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12月起,对缴存基数未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缴存基数统一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2、缴存托管对象(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2487元,下限为97元。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二、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都有哪些:1、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2、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3、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4、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5、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6、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嘉定公积金办理地点:福州路725号4楼(近中路), 一楼就是建行,四楼办完销户提取后,在一楼银行提取钱。该网点周六也上班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2.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3.两次租房提取期间需间隔12个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杭州市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如下: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材料。公积金提取流程: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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