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上海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购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但是当地公积金管理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当地不接受,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因此,若您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外地购房,并想在当地贷款,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如当地需要提供您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上海公积金可以为您开具《缴存证明》。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安徽买房不可以用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现在不支持异地买房贷款,但可以异地买房提取。本人或配偶在安徽购房,且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符合国家和上海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提取条件,可办理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登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贷款计算器,输入单价、面积及按揭成数、按揭年数即可计算出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第一、第二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登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贷款计算器,输入单价、面积及按揭成数、按揭年数即可计算出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第一、第二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上海 公积金 贷款 办理流程是职工提交有效证件及材料,前往本市 公积金贷款 受托机构业务网点办理并审核,签署 公积金 贷款合同,申请人和房屋出售方前往本市各级 不动产登记 中心办理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获得 房屋产权证 和抵押证后,受理机构进行放贷审核,银行发放贷款。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职工提交有效证件及材料,前往本市公积金贷款受托机构业务网点办理并审核。 2.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 3.申请人和房屋出售方前往本市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 4.获得房屋产权证和抵押证后,受理机构进行放贷审核。 5.银行发放贷款。 二、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满足贷款条件 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 除外,商业银行网点营业时间请参考各商业银行官网公布的信息) 四、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上海市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7〕8号) 第九条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缴存者),及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包括个人缴存者)。第十条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四)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 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六)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七)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 身份证 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八)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三)、(四)项中的首付款资金规定比例和规定期限由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后公布执行。 办理公积金贷款都是需要满足连续缴满6个月的期限,在任何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都是有这个要求的,如果没有连续缴纳6个月,那么是没有资格办理贷款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嘉兴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35万。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35万元;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25万元。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1.购买嘉兴市新建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为住房总价的70%;2.购买嘉兴市全装修、精装修房,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的50%;3.购买嘉兴市二手房的,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销售价与评估价取其低)的70%;4.建造、翻建、大修嘉兴市自住住房的,较高可贷额度为房屋建、修工程造价的60%;5.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借款人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比例(目前为40%)×贷款月数。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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