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上海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购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但是当地公积金管理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当地不接受,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因此,若您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外地购房,并想在当地贷款,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如当地需要提供您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上海公积金可以为您开具《缴存证明》。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安徽买房不可以用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现在不支持异地买房贷款,但可以异地买房提取。本人或配偶在安徽购房,且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符合国家和上海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提取条件,可办理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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