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十分钟免罚怎么处理?

十分钟免罚怎么处理?

来源:测品娱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罚款后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申请减免,但减免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经济困难的罪犯,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罚金;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罚金的限额和缴纳方式由判决确定。罚金应当限于罪犯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被罚金后经济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减轻或者缓交罚金;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认为所处罚款数额过高,超过其经济承受能力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减轻罚款的申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治安管理处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时间不能确定,减免情况也不能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行政处罚相对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1种观点: 在违停罚单开出的10分钟内,可以通过拍照,开走车辆进行罚单的消除,违停罚单可以短信提示到相应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撤销。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0分钟违停免罚须知:1.“10分钟违停免罚”为敬告执法,不是不予处罚,而是在驾驶人主动驶离、提出申请后,给予敬告、免于罚款。2.违停被处罚金额为200元罚款的,可以申请“违停免罚”;罚款金额为500元、1000元、2000元的,暂不可申请“违停免罚”。具体处罚标准见《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分档处罚具体执行标准的通告》。3.已施划路边收费停车泊位的路段,此类路段已委托交委道交中心管理,因不同业务系统间数据传输的时限影响,此类道路暂未开放“违停免罚”的申请。4.交警开具违停告知单后,驾驶人应当在10分钟内完成挪车及使用星级用户平台拍照、上传的流程。5.每名星级用户每季度限申请“10分钟违停免罚”1次,申请次数不予累积。6.每名星级用户仅可对本账户所绑定车辆进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0分钟。主动驶离的时间必须在10分钟以内。交警开具违停告知单时,将对车辆绑定的星级用户电话号码发送1条提醒短信,驾驶人应当在10分钟内完成挪车并使用星级用户平台申请免罚,超过10分钟的将不予受理。目前仅对被处200元罚款的违停违法行为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