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的管辖一般是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具有专属管辖权。但是当被告所在地更加方便审理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时,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地的可以管。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协议地点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