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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法律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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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装修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有:1.合同主体不明晰2.书面文件不全3.增减项未加入合同4.材料供应不做确认5.工程验收不细心。装修合同是业主与装饰公司或施工队签订的一个装修约定,是有法律效益的一个文件,所以在签订时一定要注意这几项是否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2种观点: 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提高设备水平、施工水平;建立监督小组;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质量要求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3种观点: 合同主体不清晰等。装修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包括:1、合同主体不明晰。要注意的是,签合同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甲方和乙方,包含其名称及联系方式。有些装饰公司在签合同时要求业主填写的信息非常详细,但在自己签字时,只是在签名处盖个章。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必须要求装饰公司签上其完整公司的名称,并且确认签的公司名称是否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要求其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且在合同中写明。2、书面文件不全。施工合同不只是一本合同书而已,经过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装修施工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都是施工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而有些业主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时以上三个要件可能不齐全,签字施工后由于文件不齐全而带来的问题就无法寻求法律保护。3、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现在装修工程中出现增项是很常见的事,但其实这是不正常的。因为装修公司一开始为了使业主签单把报价压的很低,等到真正施工时再一点点的增项,而这时业主也没有反悔的机会了,只能任其增项。为了预防这种情况,业主在签约前先要审核一下报价上的施工面积与施工项目是否合理,谨慎增减项目。若是施工过程中出现增减项目,那么施工合同也必须变更,业主需要与装修公司协商,与工程相关的工期、预算和图纸等都要做出变更。4、材料供应不做确认。装修公司在给业主建议时一般都会让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提供一部分装修材料,业主自购一部分材料的装修方式,那么这种情况就是甲乙双方均对材料负责。业主需要按时提供装修材料,并要经过装修公司验收,并且办理交接手续。装修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更换业主提供的材料,若材料有问题也要及时更换、补齐。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业主也要验收,业主要拿着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核对材料,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更换、重做、赔偿。5、工程验收不细心。验收要注意的最大问题就是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所以业主在完工后一定要认真验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返工。不能完全修复的,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若是有些项目很难在短期内发现问题,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作为保修期。【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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