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土地资源流失严重,村干部如何负责?

农村土地资源流失严重,村干部如何负责?

来源:测品娱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七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第2种观点: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应予立案追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现破坏农田的行为,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破坏面积,如果是破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可以向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七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村干部不具备解决土地纠纷的权力,应向土地部门申请调解,无法调解则可提起民事诉讼。土地纠纷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会坚持调解与判决相结合的原则,对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对于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可向反映情况或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及犯罪的可以以贪污罪论处。法律分析村干部不解决土地纠纷的可以向当地的土地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就可以直接去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纠纷。产生土地纠纷的,村干部也只能是当个中间人,给双方调解一下,如果实在调解不成的话,那只能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了。土地纠纷怎么解决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四种:1、协商解决,达成协商一致意见;2、调解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调解解决,也可以请求他人或者其他组织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可以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4、提取诉讼。一般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怎么办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从事前述规定的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以贪污罪论处。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同样也以贪污罪论处。结语在解决土地纠纷时,村干部应充当中间人,协助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当事人可以选择四种方式解决纠纷: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或提起诉讼。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及时作出判决。对于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的情况,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村干部侵占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将以贪污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2种观点: 村干部不解决土地纠纷时,可以向乡镇或其他组织申请调节,若当事人对调节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提起诉讼。在农村土地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些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1、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3、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决绝纠纷。4、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5、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可以直接至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3种观点: 一、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1、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1)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不够健全;(2)风险保障体系不够完善;(3)农民群众的认知程度不高;(4)农村土地流转中监管力度不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农村土地流转存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土地流转存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1、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2、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3、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4、坚持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