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超过四十八小时候可以。老婆离家出走超过48小时,寻找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家人出走下落不明,一般情况超过24小时,机关才会立案,至于用什么方式找,那是根据情况来判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妻子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机关会立案备案。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可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机关报案。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的。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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