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对外采购非自产产品出口能否享受退税?答案是,根据相关规定,可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和消费税的通知》中的条款,如果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即使不是自产,也有可能享受免抵退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免征,其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未抵减的部分可以退还。这种退税方式适用于生产企业和视同自产货物的出口,以及列名出口非自产货物的情况。
对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办法,即免征并退还相应的进项税额。计税依据则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如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FOB)、购进出口货物的专用金额等,具体要求在《通知》中有详细说明。
总的来说,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循《通知》中的具体规定,以确定其出口非自产产品是否符合退税条件,以及如何计算退税的计税依据。务必确保提供准确的和相关文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