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是被高消费,而不是被执行人,限高只是对你乘坐交通工具、进行高消费等有,不会扣划你银行卡里的钱。但是如果你是被执行人,你卡里的钱会被扣划,名下的银行卡也会被冻结。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拓展资料:修订后的《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新的《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详细规定了被依法高消费的人群以及被执行人不得产生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高消费的具体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