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4、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5、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6、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7、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要是商品房还处于抵押或者按揭状态,银行已经拥有这套商品房的他项权利,如果借款人在对这套商品房进行抵押,银行是不会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因此借款人不能使用抵押消费向银行申请贷款。
2、部分已购公房
对于已经购买公房的消费者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在购房合同中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不能操作这套房产的抵押消费贷款;另一种是已经选购公房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上市进行交易,也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3、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管理,这种房屋同样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如果是小产权房产,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对于这类房产也不能上市交易,更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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