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后,可以申请保留原号牌号码吗?
机动车报废后,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保留原号牌号码:
1、机动车号牌号码在原车名下使用1年(含1年)以上;
2、办理转移登记、注销或者迁出后系统会自动保留2年;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报废标准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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