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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安居房申请共同申请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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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安居房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不对其共同申请人户籍提出性要求。

申请地点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的区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未取得户籍的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区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各区服务窗口如下:

琼山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琼山区社保大楼2楼

联系电话:08-6581350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2至10号

出证窗口:出证窗口1-2号

(2)美兰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美兰区青年路36号

联系电话:0865236216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4至11号

出证窗口:22号

(3)秀英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棕榈泉小区铺面)

联系电话:0868623105

受理窗口:“一窗受理”窗口2至11号

出证窗口:12号

(4)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四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66567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3至12号

出证窗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四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大厅内制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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