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侵权刘涛化妆品公司被判赔52万 因未道歉被公告

侵权刘涛化妆品公司被判赔52万 因未道歉被公告

测品娱乐 2024-08-31
导读娱乐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北京优仙化妆品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依据原告刘涛申请,对刘涛与上述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判决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显示,审理认为,优仙公司未经刘涛授权,擅自将其肖像、姓名印制在产品包装和宣传物料上,并在推广宣传中标注“《我和我的祖国》主演刘涛携手优仙品牌推广”,构成对刘涛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判决该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向刘涛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2万元。 责任编辑:

娱乐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北京优仙化妆品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依据原告刘涛申请,对刘涛与上述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判决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公告显示,审理认为,优仙公司未经刘涛授权,擅自将其肖像、姓名印制在产品包装和宣传物料上,并在推广宣传中标注“《我和我的祖国》主演刘涛携手优仙品牌推广”,构成对刘涛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判决该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向刘涛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2万元。

责任编辑: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